当前位置
网站首页
招标业务

S213塔岗至运漕段规划选址、土地、社稳、通航、洪评、生态等12项支撑性报告编制项目招标文件(二次)招标文件说明

招标文件(p15页)3.5 资格审查资料(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)中

1、原文“3.5.3 “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/设计/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”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;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,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,并标明序号。”,“3.5.4 “正在勘察/设计/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”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。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,并标明序号。”

此两项条款与前文语义冲突,经慎重考虑进行变更,变更为:以评分标准中“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: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,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,合同不能反映时间和内容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”为准,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。

 

2、原文“3.5.6 “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”应填报满足招标人要求。”

变更为:本次招标内容无相关要求,投标人无需对此条款进行响应

 

 

 

 

 

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

2025年12月29

招标文件(二次)招标文件说明.pdf